
昆明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遏制建筑施工违法转包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昨日,记者从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获悉,昆明市将从今年10月到2016年6月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将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昆明市市情,制定了《昆明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重点工作之一,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要分别承担什么责任?据介绍,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承诺书对“五方”需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每个承诺书都有不少于6条的规定,例如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等。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董宇虹 殷雷] [编辑:昆明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