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遏制建筑施工违法转包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将对“五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例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果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师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单位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等等。对其他几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都做了具体规定。
项目经理违规将被“罚分”
省住建厅还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对项目经理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记分制,每次记分分值12分、6分、3分、1分四种。例如,如果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将记12分。记分将纳入云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并进入诚信体系管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即12个月中,累计记分达到12分,将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工程竣工后,还将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并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让这份“责任”永久保存。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董宇虹 殷雷] [编辑:昆明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