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遏制建筑施工违法转包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遏制建筑施工违法转包
此次全国上下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都提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的追究制度,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释义(以下简称《释义》)、《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对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释义》,如果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法规,除责令整改外,将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方案》也指出,要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根据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上报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平台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要遏制,开展全面检查。对违法行为除相应行政处罚外,实行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等行政管理措施。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董宇虹 殷雷] [编辑:昆明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