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农信社如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
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制度的建立无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产生诸多直接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面临全新的严峻考验。面对存款保险经济金融发展新常态,域农信社应如何应对,如何调整经营战略,是值得我们农信社深思而付诸行动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当前实际,浅析存款保险制度对县域农信社的影响,并着重提出应对措施建议,供系统内同仁参考。
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制度的建立并实施对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增强公众信心,降低挤兑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有利于中小银行的组建和加速发展,降低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有利于弥补现有金融安全网的不足,促进金融系统的稳健持续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虽然是共性的,但其影响程度有所不一。对于县域农信社而言,最主要的影响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存款稳定性降低。《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在此政策背景下,存款人在选择银行时会慎重考虑,且考虑的侧重点会有较为明显的区别。大额存款人会侧重考虑安全性,首选经营稳健水平较高的银行,小额存款人则会侧重考虑收益率,选择存款回报较高的银行。而当前县域农信社风险管理、利率定价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依然还有一定差距,大额存款流失压力加大,确保小额存款稳定性的难度大幅提升。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饶世金 邓贵强 唐修虎]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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