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成功侦办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讨薪28.2万
2015-11-26 01:18:33 | 昆明热线 | www.cnkmol.com

近日,嵩明县成功侦办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警方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肖某采取刑事措施后,犯罪嫌疑人肖某家属迅速筹资28.2196万元,足额支付了18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今年9月9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陈某等18人投诉:希望处理嵩明县某公司拖欠工资28.2196万元。接报后,嵩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建筑公司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拖欠项目工人陈某、周某等18名农民工工资28.2196万元。据嵩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发包单位已于2015年8月支付给该公司186.586504万元工程款,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联系该公司要求其尽快支付,并在9月1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公司负责人肖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9月21日,嵩明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此案移送嵩明县公安局,9月22日,嵩明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侦查,10月20日对该公司负责人肖某刑事拘留,通过办案民警耐心的思想工作及法律宣传,肖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10月22日,肖某家属筹资28.2196万元付清了18名农民工工资。

通过此次案件的查处,嵩明县人社局、公安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进一步规范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依法惩治劳动保障领域犯罪行为。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王伟 安福燕]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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