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136家众创空间将纳入国家孵化器管理体系
据介绍,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众创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和新业态的发展。
《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提出,研究开展对众创空间的评估,把创业服务能力、服务创业者数量、初创企业存活率等作为重要的评估指标。将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众创空间经备案后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扎实开展对众创空间的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将情况汇总上报科技部,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众创空间发展提供数据支撑。随后,科技部开展了对众创空间的备案工作。
此次《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公示第一批众创空间的通知》中同时印发了《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标准和流程》,提出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以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二是众创空间的运营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由具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三是众创空间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昆明日报]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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