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高新、腾俊国际陆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批
据高新区投促二局介绍,早在2005年,高新区就向国家申请了设立“昆明高新公共型保税库”,并获得国家的批准。从2007年—2015年上半年,该保税仓库共申报进库货物总量1.8万吨,价值2.38亿美元,申报出库货物总量1.68万吨,价值为2.58亿美元;出口监管申报进库货物总量2086吨,价值2077万美元,申报出库货物总量1804吨,价值1967万美元。累计上缴各类税收3.4亿人民币。此番保税物流中心获批后,高新区将加快有关平台建设,为进区企业和云南外向型企业提供保税物流服务,促进对外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拓展。
海关总署官网称,保税物流中心分A型和B型两种。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此次,与昆明两个保税物流中心同时获批还有伊宁、重庆南彭公路、成都铁路、宜昌三峡等4个保税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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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中心与综合保税区的区别
1、保税物流中心的审批机构为海关总署,主体是企业法人;综保区的审批机构是国务院,主体是政府;
2、功能和业务不同: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业务主要有仓储、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采购和分销及配送、转口贸易、国际中转;而综保区的功能和业务范围更广,除了具有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业务外,还具有出口加工、进出口贸易、商品展示、检测维修等;
3、货物存储期限不同:保税物流中心一般为两年,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可延期1年,而综保区则无限制。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廖兴阳] [编辑:昆明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