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用天然气2016年起按三档收费 首档价格为3.31元/M3逐档递增
2015-12-15 16:43:28 | 昆明热线 | www.cnkmol.com

昨日,昆明市发改委在官网发布的“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起,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全市居民生活用气开始执行阶梯价格。按照不同的用气需求,居民用气量共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3.31元/立方米。

根据通知,此次阶梯价格的执行范围为管道天然气直达的全市居民生活用气,按照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即3.31元/立方米;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即3.97元/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5倍,即4.97元/立方米。

“机械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智能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生活用气以户为计量单位,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对于多人口家庭而言,通知明确,每户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9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此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凭《昆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年用气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2.0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殷雷]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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