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宁县检察院提高司法公信力 为民解忧“事事有回音”
晋宁县检察院经常把这样的“课堂”搬进各乡镇、社区等,用生动的语言,特别是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讲授,警示教育作用较为突出,引导干部和群众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主动接受上级党委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远离职务犯罪,廉洁履职。
“我感觉自己存在司法行为简单粗暴的做法,在讯问时用语严厉,没有注重教育为主;又如心情不好的时候接待群众释法说理工作缺乏耐心,没有换位思考。”干警小刘在“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的心得体会里写着,晋宁县检察院还有一种特殊的“课堂”,为每一个干警建立自己的“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学习档案,“自爆家丑”促进司法规范,以干警在近一年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自身感受谈体会、出点子、作总结,深入推进司法不规范行为整治工作。
做好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百里者半九十”最后冲刺,持之以恒深入开展不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晋宁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创新方式,紧密结合“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活动,建立档案,让每一位干警都能看到自己不足和阶段性的进步,推动该院全体干警切实做好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目标转变。
“司法工作,应当体现在检察院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惠林介绍,晋宁县检察院的工作注重从执法细节入手,从最细微的环节抓起,强化了案件动态监督和质量评查,全面有效地规范了机关司法活动,推动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每一个案件的司法过程必须全程“留痕”;赃款赃物专库、专账、专人管理;严格利益回避,建立配偶职业年度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根本目标。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江雨珂 刘延秋 欧妮娜]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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