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出炉 城乡居民大病可“二次报销”
“这次云南大病保险政策出炉,能够实质性地减轻医药费负担。”有关专家算了一笔账,例如一名参保城镇市民,患大病花了10万元,假定按照政策基本医保报销了5.6万元,余下的4.4万元需要个人支付,这超过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那么通过“大病保险”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达到78%。
“大病”如何界定
以高额医疗费用为准
不以病种划分
按照《方案》,“大病”的界定不再根据病种划分,而是以高额医疗费用为准,即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统筹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临床需要和诊疗规范的合理医疗费用。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李丹丹] [编辑:昆明热线]
- 上篇文章 / 五华区依托经济运行平台信息系统多部门联动构建综合治税新格局
- 下篇文章 / 绿地集团将在昆明建设创业创新孵化中心和企业家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