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容忍恶意欠薪 云南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云南省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云南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查办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今年1月22日,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对云南省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劳动保障的犯罪案件作出规定。
近年来,云南省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公安机关立案65件,人民检察院批捕26件29人、起诉22件30人,人民法院审结21件,涉及劳动者813人,涉及工资金额1173.99万元,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省人社厅副厅长谢群介绍,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有单位犯罪,也有个人犯罪;有欠薪逃匿的,也有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的;还有因工程款拖欠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拿到工程款后却不支付工资逃匿的。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例,表明云南省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的决心。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杜托]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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