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容忍恶意欠薪 云南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十大案例
1
伪造公章签合同 还恶意欠薪
2011年6月,李祖坤以伪造公章的行为与盈江重建户签订建房施工合同并收取了工程预付款,但完成部分,工程后便无法联系,共计拖欠其招用的10名劳动者工资53150元。因无法联系到李祖坤,盈江县人社局到施工工地张贴送达的方式向李祖坤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李祖坤逾期未支付。
2012年3月28日,盈江人社局依法将案件移送盈江县公安局,盈江县公安局通过网上追逃将李祖坤抓捕归案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9月11日,盈江县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李祖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李祖坤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11月13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装饰公司拖工资
法定代表人获刑
何爱飞系曲靖市麒麟区概念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承包了某KTV装修工程,何爱飞同时也是该工程的主要负责人,该工程完工后,拖欠28名工人工资42400元。2013年9月30日,沾益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3年10月22日,县人社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沾益县公安局。沾益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2014年3月14日逮捕何爱飞。2014年6月23日,沾益县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何爱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杜托]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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