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容忍恶意欠薪 云南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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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7万工资 被判拘役4月
2014年5月23日,迪庆德钦县人社局接到刘某某、雀某某等11名农民工投诉,称包工头高忠荣拖欠工资。经查,刘某某、雀某某等11人跟随高忠荣在多个工程项目做工。高忠荣在结算到110095元工程款后逃匿,共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76645元。2014年6月24日,德钦县人社局向高忠荣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高忠荣逾期未支付。
2014年7月19日,德钦县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德钦县公安局。德钦县公安局2014年8月6日将高忠荣抓捕归案。2014年12月10日,德钦县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高忠荣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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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款项就是不给工人发
彭君华在承包昆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勐海浩宇大城项目抹灰班组工程期间,共拖欠46名农民工工资131758元。昆明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全额将人工工资拨付给了承包人彭君华,彭君华在收到款项后未支付工人工资。
2014年1月27日,勐海县人社局向彭君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彭君华逾期未支付。2014年3月25日,勐海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勐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6月2日,勐海县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彭君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杜托]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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