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十二五”医保均等化让群众看病更省更快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句百姓的调侃曾经是“看病难、看病贵”的真实写照。没有民心的安定,就难以实现全面小康。实现民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则是群众关心的重中之重。
“十二五”以来,昆明市在不断摸索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大病补充医疗,城乡医保之间的服务逐步“均等化”。截至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8.58万人,超过昆明市户籍人口约38万人。职工和居民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2%和72%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5.9万元和15.8万元。
城乡整合 消除身份界限
今年11月,家住官渡区的刘文华为全家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在2013年之前,农村户口的刘文华只能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交10块钱,只能在8个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报销最高是4000元。”刘文华回忆说,当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70块钱,住院最高可报2.5万元。但因为身份问题,他们没有选择。
2012年,针对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造成的居民重复参保、政府重复补贴、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一系列弊端,昆明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群众诉求,果断打破这种分而治之的管理格局,按照“同城同保、同城同待”的要求,全面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管理资源,于2013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杜托]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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