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发布 留守儿童集中学校将配心理教师
昨日,云南省政府官网发布《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下称《计划》),按照该计划,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 (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云南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师德表现成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
“自2016年起,设立定向免费师范生专项招生计划,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专门培养本专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民汉双语’、初中‘一专多能’、特殊教育‘双证书’、农村职业教育‘双师型’等教师。”在乡村教师培养模式上,《计划》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资格定期注册、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鼓励师范院校每年派遣高年级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1个学期,置换出乡村教师到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跟岗研修。在部分省属高等院校建立 “民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同时,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李丹丹]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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