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召开:认定主体确保欠薪先行清偿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谁承包、谁用人、谁负责”,认定主体确保欠薪先行清偿,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规范总承包企业的发包、分包行为,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欠薪责任,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政府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或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根据春节前农民工欠薪案多发的特点,要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咨询等机制,畅通仲裁调处渠道,对于各类欠薪案件,调查后符合工资支付条件的,及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对于符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的,及时动用保证金支付工资,保证农民工“不空手”回家过年。
此外,要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劳动、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骗取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等涉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恶意讨薪行为。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董宇虹]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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