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专项打击违规玻尿酸
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2月,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全面查处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玻尿酸)的行为,共对550家美容机构,171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及时转发了该通知,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对美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查处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加强明查,各县区对其所在片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使用单位情况,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检查共对550家美容机构,171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2家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求其责令整改,对1家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进行了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 坚决有效遏制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昆明市在以后的监管工作中,一旦发现非法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将根据职责坚决予以彻查和打击。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徐婕]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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