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销售香烟 安宁市男子获刑3年
2015年1月至5月期间,李某某通过微信向彭某销售大量专供出口的软珍云烟及其他卷烟,累计销售金额为124276元。综上,李某某非法经营数额为279376元。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未经许可销售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非法经营罪获刑3年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李某某当庭喊冤。“我对指控罪名没有意见,但我没有在朋友圈买过烟,我和彭某是生意合伙人的关系,第二起指控并不属实。”李某某说,身边很多人都知道他收藏了不少好烟,因此销售卷烟的途径主要是朋友介绍和面对面销售。且安宁市烟草专卖局查获的615条卷烟中,其中有75条是在昆明购买,用来送礼和自己用,所以这部分卷烟不应该算作非法销售。
对此,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显示,2015年1月至5月期间,彭某分17次向李某某转账共124276元,彭某表示,这笔钱全部都是向李某某买烟的烟钱。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所称和彭某生意合伙人的关系没有相应证据支撑,不足以采信。李某某明知道没有经营许可证还进行销售,且金额超过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5—6年有期徒刑。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蔡靖妮]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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