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 “打是亲骂是爱”?不能乱说了
家暴是家事,外人、公权力不便多管,是长久以来阻碍反家暴进程的一大阻力。“过去在我们的办案过程中,家暴情节也不是放在首位考虑。”冯丽萍坦承。“但随着反家暴法的施行,我们将把家庭暴力与社会暴力同等看待,从根本上改变那种认为‘家庭暴力属家务事,公权力不宜介入’的观念,树立及时、有效干预的理念,对家庭暴力该介入的介入,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绝不能相互推诿或姑息纵容;对包括家暴受害人在内的整个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应树立予以特殊、优先、积极保护的观念,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冯丽萍说。
如何改善配套服务?
将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来改观
“现在全省有两三百个家暴庇护所,其中71个民政救护所挂牌 “反家暴庇护所”,但由于没有专业社工提供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等相关服务,这些反家暴庇护所可以说是无人问津。”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介绍。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统计数据显示,家暴受害者9成以上是女性。“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没办法对家暴说不。”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赵丽华介绍。如何提供行之有效的心理抚慰、人身庇护、就业培训,让这些家暴受害者能真正走出家暴阴影或许已成为相关部门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撑腰”之后下一步工作重点。而马迎春提出,或许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民政救护所“门庭冷落”而家暴受害者的受助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
不过在此之前,《反家暴法》的普法宣传也是重中之重,来自市普法办消息,下一步昆明将把《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市“七五”普法重点内容,编写入《2017昆明市全民普法教育读本》,进行深刻解析。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李双双 蔡靖妮] [编辑:昆明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