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民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案例
在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徘徊在3%左右时,一款理财产品收益高达12%,你是买还是不买?住房按揭贷款签空白合同,安全吗?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
今天,我们来看看,在消费中,有哪些消费陷阱?它们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一:
储蓄性理财 存单却变保单
今年1月份,朱阿姨一笔20万元的国债到期。于是到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在办理完后,银行客户经理告知,银行现在有一款与存款类似的储蓄型理财产品,3年期收益高达4.95%。与此同时,客户经理拿出了一张宣传单给朱阿姨,上面写着“保证年化收益率3.7%~4.95%,一次投入长期收益,满3年后就可以取得利息。”宣传单上并没有银行的名称,也没有银行Logo,理财经理还反复承诺,这就是一款储蓄型理财产品,跟存款一样,是银行跟大企业合作的产品,因此利息高。现在,这款产品只有5000万元的额度,需要就尽快买,否则就没有了。朱阿姨也发现,就在她犹豫的20多分钟里,的确是有很多人办理。因此,朱阿姨直接购买了该产品。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马苗]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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