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价格与收费监管等信息重点公开
“公开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价格执法动态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要点》明确提出,重点公开教育、医疗、旅游、交通运输、养老、住房、油、气、水、电等民生价格与收费监管等信息。2016年8月30日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设 “价格与收费”专栏,及时发布政府定价目录等。云南省还将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省直部门及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此外,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等信息,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运行分析报告,全面公开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数据、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等住房建设领域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备案情况;及时公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要求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州市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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