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24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落实“欠薪入罪”
“这个实施意见的出台让我们觉得有了保障,内心更有安全感。毕竟,每个农民工都是家庭的顶梁柱。”29日,来自四川泸州的农民工王先贵高兴地说。
当日,云南省人社厅、住建厅、公安厅、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召开云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问题,云南已制定出台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也要有自己的工资卡、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等硬性举措令人关注。
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群介绍,“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就表示,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一样,农民工也要有自己的工资卡,企业通过银行每月将工资拨付给农民工本人。“这样的做法有利于明确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实施意见》还明确,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当前,部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借口是工程款未拨付到位,有的工程项目工程款已支付了80%以上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将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相分离。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马骞]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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