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合法财产遭侵占 房产成焦点
2016-08-23 15:24:44 | 昆明热线 | www.cnkmol.com

案例二:

82岁的刘大爷是一位独居老人,两年前刘大爷认识了李大妈,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决定和李大妈重新组建家庭,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刘大爷在结婚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了李大妈,只保留了自己的居住权,并进行了公证。但让刘大爷没有想到的是,再婚一年后,李大妈却无故失去了联系,经过多方联系刘大爷得知,原来李大妈已经搬到了她原来子女的住处,李大妈以需要照顾子女为借口,拒绝了继续护理刘大爷的要求,感到遭受欺骗的刘大爷决定将房产收回,但是刘大爷的诉求却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说法:

“老年人对财产赠与应该保持谨慎,不宜过早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何洪波说,事实上刘大爷很难追回自己的房产,因为刘大爷已经将房产赠与给了他人,并进行了公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已经归李大妈所有,并且李大妈的行为也不构成欺骗,刘大爷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李大妈履行夫妻义务。刘大爷的遭遇也并非个案,一些独居老人由于缺乏关怀和情感依托,容易轻信他人,常常会通过财产赠与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这样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提前赠与财产容易让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失去保障,遭遇老无所养的困境。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赵航]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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