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审管办主任谈修订后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的变化离婚诉讼裁判文书不“上网”
7月25日修订后的
“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
变了哪些——
◆各类判决书、裁定书等原则上均上网公开
◆一审裁判文书全面纳入公开范围
具体举措——
◆坚持“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布
◆增加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不公开
◆“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布
◆明确规定“隐名处理”的具体范围
◆删除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删除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具体财产信息
◆删除商业秘密、家事等纠纷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
裁判文书超过2000万篇,网站访问量突破20亿次,用户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这一个个闪亮的数字就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30日在京发布此数据。
2016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此次修订,确立了“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裁判文书公开原则。除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这从制度层面确保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记者就修订后的规定在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方面有哪些变化等一系列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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