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推销短信不胜其扰 消费者:疯了一样一天上百条
2016-12-04 10:41:21 | 昆明热线 | www.cnkmol.com

业内:要真正落地,还需配套措施

事实上,治理垃圾短信的法规早已颁布,但多年来收效甚微。

2014年11月,抢在当年“双十一”前,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年6月实施,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朱瑞雷认为,不管是将要实施的法规还是已经实施的法律、刑法等都没有从根本上遏制这些违法推销信息的行为,主要原因是此类违法情况众多、行为比较隐蔽,取证困难,执法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够,而且公众也缺少维权的意识。

“消法实施条例的作用在于约束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对治理推销电话、短信等提出了更加具体、有针对性的要求,使其有法可依。”朱瑞雷介绍。

业内专家认为,“禁止条款”要真正落地见效,还需严格执法、明确并加大惩处力度,改变企业违法成本低的现状。

此外,还需要跟进相关的配套措施,如将违规商家纳入黑名单和企业诚信记录;运用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对电信运营商、邮件服务商等平台或中间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或平台运用技术手段拦截垃圾电话和信息、提高拦截的准确率等。、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遇到这种情况及时向工商举报、向110报警。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工人日报]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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