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大病求助应公开房产车辆信息 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如何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平台对收款方作出限定并审核
根据自律公约,平台应对个人大病求助项目的收款方作出明确限定并进行审核。收款方应为求助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医疗机构、慈善组织。平台应帮助和引导求助人、发起人委托慈善组织为其承担所筹款项的接收、管理、分配等职责。平台还应要求发起人在申请提款时说明求助人当前治疗情况及款项用途。在提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平台应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公众提出质疑,需要平台进一步核实的,平台应暂停相关款项的支付。
爱心筹COO马绪超说,只有少部分医院跟平台合作接收患者的救助资金并进行管理,目前大部分救助资金还是打到求助者个人账户,很多医院是不愿意接收的,怕与患者引起经济上的纠纷。“所以我们现在主要是要求求助者将花费的单据进行详细公示,以便于社会监督。”
如何保证求助者信息的真实性?
平台志愿者与医院联系明确患者信息
根据本次发布的自律公约,平台应要求提交发起人及患者身份信息、患者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等真实材料。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求助项目方可上线和生成筹款链接。在信息公示方面要求发起人尽最大努力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公开求助人疾病情况、治疗花费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主要是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信息)、预期款项用途、基本医疗保障情况、商业保险保障以及是否享受低保、获得政府医疗救助等情况。
在审核方面,实行机器智能和人工“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求助人或发起人有刻意隐瞒、欺诈等违规行为的,直接驳回相关申请。轻松筹联合创始人兼总裁于亮表示,在患者求助信息核实的过程中,平台志愿者会与医院联系,明确患者信息。希望今后能够与更多的医院合作,建立起数据共享平台,以降低平台的审核成本。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蒋若静]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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