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打
2016年6月中旬,在丰宁县城开“黑车”的刘某苦于不怎么赚钱,想找条挣大钱的路子,于是来到张家口市张北县,找到了在那里通过拨打电话勒索钱财的外甥张桂春,投奔入伙。彼时,张桂春干这行已有一年的光景。
2015年8月至10月,丰宁县人张桂春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卖家的方式,先后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单、手机卡和4张银行卡,开始在张北地区拨打敲诈电话。2016年5月后,闫某某、杨某某、刘某先后加入,4人组成诈骗团伙。
张桂春等人按照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打电话,称自己是“东北黑社会”的“老五”,告诉对方得罪了人,以有人雇其报复为由恐吓对方。如果被害人信以为真,他们便将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号发送给对方,并表示如被害人能支付一点“酒水钱”,他们就可以帮忙破财免灾,否则就会报复被害人。
张桂春等人的套路并不新鲜,这也是手机敲诈勒索犯罪的通用手段。
2016年8月“徐玉玉案”发生后,张桂春等人害怕出事停止了敲诈活动。尽管如此,2016年11月到2017年年初,4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7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张桂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3人分别获刑6个月到1年不等,并处不等罚金。
据介绍,从事手机敲诈勒索的人员主要来自丰宁县西官营乡、选将营乡的5个村庄以及相邻的两个隆化县的村庄。这些村庄地理位置较偏僻,上世纪90年代初,当地不少村民到北京谋生,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带图书批发市场打工。在工作中,一些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各个单位打电话推销图书。对于不愿支付书钱的单位,他们就打电话辱骂威胁对方,看到有时竟然也能奏效,这些人干脆不再卖书,只打电话进行威胁。
丰宁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分子的年龄大都在20岁到45岁之间,基本都冒充“东北黑社会”,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对方得罪了人,威胁受害人破财消灾。“因为南方地区有口音,犯罪分子听不懂,成功率低,他们拨打的电话基本都分布在北方地区。”这位负责人说。
2015年11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及公安部将丰宁列为重点区域,挂牌整治。丰宁县公安局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业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事实上,早在被挂牌之前,打击手机敲诈勒索犯罪就一直是当地警方的一项重点工作。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取的数据显示,2009年6月起,承德警方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就在丰宁拉开序幕,截至2015年12月,承德警方共破获手机敲诈勒索案件37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8人,涉案金额1100多万元,缴获手机770多部、手机卡2100多张、银行卡580多张,受害人信息多达12万余条。
丰宁县公安局电信诈骗侦查大队梳理发现,此类犯罪呈现出“五个外地”的规律特点,即本地不法分子流窜至外地、在外地购买作案工具、在外地实施作案、敲诈勒索外地人、在外地取款,针对此制定了“追出去打”的工作思路。
与此同时,丰宁县形成了举全县之力开展打击治理的工作态势,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深入丰宁县重点乡村,一线督导指导专项行动,河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手机敲诈勒索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没有明确要求县级层面成立反电信诈骗中心,但丰宁县仍率先成立了县反电信诈骗中心,使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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