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少年刑满释放 通州法官买好车票送他返乡过年
今天上午8点多,通州法院刑二庭庭长卫丹接到了来自辽宁丹东的电话,悬了一夜的心终于放下。张锐(化名)的父亲在电话中说:“孩子已经出站了,请法官放心。”
因为盗窃同事的6部手机,张锐“十六岁的花季”中有7个月是在通州看守所的铁窗里度过的,昨天刑满释放,家人因身体和经济条件所限未能来京接他。当初给他定罪判刑的法官卫丹和同事们则提前给他买好了火车票、羽绒服,将他送上离京的列车,回家过年。
昨日现场
16岁少年偷同事6部手机被判刑7个月
昨天中午,北京火车站广场西边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处外面,张锐排在长长的队列当中,一米九五的个头足够醒目。去年5月,高一休学的他来到北京打工,两个月内连续盗窃同事6部手机,因手机价值9000多元,他以盗窃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此时,他刚刚16岁。
“工作的那段时间没开过支,过不下去的时候找领导要求‘预支’点工钱,也只能拿到一二百元。”张锐低着头跟记者说。可平时同事们在一起也要吃吃喝喝,要有一些交往,去年5月18日,几乎身无分文的张锐将目光瞄向了同事的手机,第一次下手是在公司宿舍,偷走了同事的一部手机,两天后又偷走了另一人的。6月初,他在同事们睡觉的时候,接连偷了两名同事的手机,得手后他马上想办法把赃物便宜卖掉。正在暗自庆幸“来钱容易”,他却在6月底再次下手的时候,被警方抓获归去年。
去年11月6日,通州检察院对张锐提起公诉。主审他的刑二庭庭长卫丹了解到,张锐父母离异,在家务农的父亲身体不好,干不了什么活儿,家中经济拮据。在张锐这个叛逆的青春期里,来自家庭的教育、管束基本处于缺失状态。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锐构成盗窃罪,但由于犯罪时尚未成年,加之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安然]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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