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居民听证制度 探索社区治理之路“我的事情我做主”
2016-02-28 17:12:02 | 昆明热线 | www.cnkmol.com

东华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晓玲介绍,正是那起难绝的噪音扰民,促成了社区听证会制度的施行。

2010年,因为文艺爱好者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东华路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曾多次与其交涉,双方还发生了语言冲突,最后在官渡区相关部门和金马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居委会牵头,召开了第一次社区居民听证会。

“事关小区多数居民,百余名东华小区党员住户及居民代表讨论表决,将小公园用于为居民提供棋牌等免费服务,我们居民凝聚在一起,赶走了扰民的噪音,这个方法确实很好。”居民孙桂芝说。

此后,凡是居民反应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社区都借用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居民听证会制度来解决。从驱赶扰民的高音喇叭、小区环境卫生的治理、应居民要求引进民生市场……一直到2014年9月,为提升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在辖区主干道安装高清摄像头。5年多来,听证会制度启用了7次,每一次都是由事件的利益主体说了算。“利益主体不只是社区居民,辖区公共单位也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这样一来就扩大了决策的范围,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金马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官渡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在2007年就制定了《官渡区社区事务听证制度》。从2009年开始,在各街道和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官渡区半数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开始推行社区居民听证会制度。“到目前为止,一直都在坚持施行此项制度的,只有东华路社区。”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姚丹苹 单松松] [编辑:昆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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